一.科研处处长职责
(一)主持科研处的工作,负责制定科研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校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服务和咨询等管理工作。
(三)负责组织各级科研课题的申报和校内外重大科研项目的协作攻关工作,制定全校科学研究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督促计划的落实。
(四)负责科研机构的规划、建设。
(五)负责编制、审查科研计划经费预算、分配和使用情况。
(六)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七)负责制定有关科研工作的规章制度。
(八)负责做好科技保密工作。
(九)完善科研档案、科技统计等。做好科研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科研处副处长职责
(一)负责制定教学督导与评估制度、方案、计划,建立人才培养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校教风、学风和学习效果的督导与评价工作。
(三)负责会同教务处、各系部、医院召开学生评教座谈会。收集和了解学校教学质量状况,并及时向学校领导、教务处反馈信息,提出建议。
(四)负责学校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收集、汇总、整理、统计教学质量评价资料。
(五)负责专职教学督导小组的日常管理工作和听课时间安排。
(六)负责各系部兼职督导员队伍建设与管理,聘请行业专家进行教学督导工作。
(七)参与学校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八)收集整理国内外高职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最新动态信息、先进的办学经验、教育科学研究进展情况,为学校改革、科研、重大决策提供参考。每月出版一期《医教信息》。
(九)负责《肇庆医学教育》编印工作。
(十)协助处长做好科研处其它工作。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科研处办事员职责
(一)负责文件、资料的收发、传阅、归档和保管工作。
(二)负责领用、添置办公用品,登记保管科研处财产。
(三)做好汇总上报全校教师科研工作量考核及各类统计报表。
(四)做好科研项目的搜集、整理和申报工作。
(五)做好科研成果的鉴定和奖励等有关资料的搜集、整理和申报工作。
(六)协助做好科研成果的宣传和报道工作。
(七)协助做好技术服务、科技咨询工作。
(八)协助做好各类会议筹备和记录工作。
(九)负责科研奖励的奖金发放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科研处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办公室电话:07582857071 传真电话:07582833484
处 长:邹锦慧 13679570431 sgmcjour@163.com
副处长:崔 清 13672367676 cuiqing8217@126.com
科 员:孔小玲 15707583778 kxl20101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