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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肇庆市自筹资金类科技项目(科技报告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11日 11:23   访问次数:

各学院、各附属医院:

根据《肇庆市自筹资金类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肇科〔2026〕10号)相关规定,为发挥科技报告在服务政府科学决策、产业规划等方面的支撑作用,组织开展2026年度肇庆市自筹资金类科技项目(科技报告类)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课题及研究任务

(一)课题设置

课题一:肇庆未来产业(具身智能方向)发展报告

课题二:肇庆未来产业(脑科学与脑机接口方向)发展报告

课题三:肇庆新能源(氢能方向)产业发展报告

课题四:肇庆新材料(电子化学品方向)产业发展报告

课题五:肇庆新材料(涂料方向)产业发展报告

课题六:肇庆科技服务业扩容提质报告

课题七:推动肇庆高校职务科技成果高效转化报告。

(二)研究任务:聚焦报告课题方向,通过资料查阅、实地走访、座谈研讨等方式,摸清报告课题所涉及的现状、短板不足,分析问题根源,借鉴先进经验做法,提出肇庆发展目标、方向和科学可行意见建议,形成专题调研咨询报告。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能够全程实质性参与科技报告编制

(二)申报方式:采取线上申报,线下提交纸质申报书的方式进行。负责人通过“肇庆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xm.gdstc.gd.gov.cn/login/zq)提交项目申报书(系统在线生成,模板参照附件)纸质申报书需双面打印,一式一份。

(三)申报时间节点:项目负责人线上申报和提交纸质申报书至科学技术部514室应于2026年6月15日1200前完成

三、项目立项及验收

(一)项目立项:市科技局对选题合规、研究方向匹配、具有相应基础条件的进行立项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印发立项文件

(二)项目验收

1.项目验收硬性指标

课题一、二、三的项目负责人须于2026年7月27日前正式科技报告提交至科学技术部课题四、五、六、七的项目负责人须于2026年9月22日前正式科技报告提交至科学技术部。所有科技报告应不少于4000字,报告架构和主要内容应匹配相应课题研究任务要求

2.项目验收管理

市科技局每年集中组织开展,以具体通知为准。未能完成硬性指标的,按验收不通过处理,由市科技局撤销市级科技项目资格。对验收通过的,由市科技局下达通过验收通知。

四、其他事项

项目负责人在形成科技报告过程中,如在政务数据、走访调研等方面需要协调的,可向市科技局提出申请。

五、联系方式

)各课题申报联系方式课题一、三:办公室,陈文欣2899801

课题二、四、五:高新技术科,赵善通2899813

课题六、七:成果科,杨智华2899816

平台技术支持:市科技情报所,陈建宁2899820

)校内业务咨询电话:0758-2857071,苟老师

  附件:肇庆市自筹资金类科技项目(科技报告类)申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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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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