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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肇庆市2026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党史地方志研究专项”和“舆情治理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07日 11:38   访问次数:

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

肇庆市委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肇庆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现组织开展肇庆市2026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党史地方志研究、舆情治理研究等类研究专项申报工作。

请申报课题组认真阅读以下两类专项的申报要求,填写选报专项的《肇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2026年度肇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汇总表》及《科研项目申报学院审批表》,于4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xjsb@zqmc.edu.cn,申请书及汇总表请发送可编辑版本,纸质版交学校科学技术部(新区校区行政楼514室),其中“舆情治理研究专项”申请书(附件3)交一式5份,其他材料均为一式1份。


党史地方志研究专项

一、设立原则

(一)党史地方志研究专项课题是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一种类型,由市社科联、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共同负责申报和立项评审工作,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负责资助并做好中后期管理。

(二)党史地方志研究专项课题按照《肇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评审和管理。

(三)党史地方志研究专项课题由申报单位组织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格

1.项目申报人应是在史志工作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从事史志工作研究或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学术造诣和丰富科研经验的在职人员,具有与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2.项目申报人须根据规定的研究方向选择申报,申报课题应具有原创性、前瞻性和较强的现实意义,不能与已立项的国家级、省部级项目相同或相似。

3.一个项目只能确定一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该项目的实质性研究工作。

4.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到两个项目中。

5.在研市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三年内市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五年内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截止至2026年6月30日),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次项目。

(二)研究方向

2026年度党史地方志研究专项课题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围绕肇庆地方历史重大事件,推动红色资源的保护利用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等开展具有现实基础、实践价值和社会意义的学术研究。

题目可自拟,具体研究方向如下:

1.叶挺独立团研究;

2.西江农民运动与武装斗争;

3 .粤桂湘边纵队与西江地区的解放;

4.改革开放以来肇庆经济社会改革回顾及经验启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向:肇庆非公有制,建设外向型经济、工业改革、商贸流通、城乡建设、交通建设、科教文卫体发展、生态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肇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史);

5.肇庆新时代红色基因传承研究;

6.围绕地方志视角,深化自然村落普查成果的开发利用,推动肇庆“百千万工程”提质增效;

7.围绕如何深入挖掘肇庆地方历史文化和地情资源开发利用开展研究;

8.围绕志鉴编纂及创新,名镇名村志编纂,专业志、特色志编纂,乡镇村志编纂,旧志整理等方面开展研究;

9.围绕西江流域的商贸流通经验、肇庆府城的历史开展研究;

10.围绕肇庆红色资源和优秀传统文化,开展肇庆廉洁文化研究。

(三)成果形式、完成时间及结项要求

党史地方志研究专项课题必须严格遵守学术规范,预期成果形式包括研究报告、系列论文和专著三类。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原则上在2026年12月30日前提交结项材料,可申请延期,研究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逾期未完成的项目将统一清理。课题成果由评审专家进行结项评审,获得优秀、良好等次的,颁发证书并分别给予3000元、1500元研究经费资助,结项后一次性拨付。重复率高于20%或评审未通过的,给予撤项处理。

项目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可免于结项鉴定:

1.项目研究报告获市厅级及以上现职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或被市厅级及以上党政部门采纳转化为具体政策措施。

2.发表1篇与项目相关的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以上所有研究成果公开发表时须注明“本文系肇庆市2026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党史地方志研究专项,项目编号XX”。

三、项目评审及管理

党史地方志研究专项课题由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负责组织立项评审,择优立项。每个选题原则上确立一项立项课题。申报课题组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并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立项评审后,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市社科联印发《立项通知书》,立项课题负责人按照要求完成后续相关事宜。课题申报人须在项目执行期间遵守相关承诺,接受课题全过程管理,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研究成果。获准立项的课题,在市社科联指导下,由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按照《肇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中期管理和鉴定结项,结项鉴定采用集中评审的方式进行。


舆情治理研究专项

一、设立原则

(一)舆情治理研究专项课题是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一种类型,由市社科联、市委网信办、西江舆情数据与信息传播中心(设在肇庆学院)共同负责申报和立项评审工作,西江舆情数据与信息传播中心负责资助并做好中后期管理。

(二)舆情治理研究专项课题按照《肇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评审和管理。

(三)舆情治理研究专项课题由申报单位组织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格

1.项目申报人应是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从事舆情治理研究或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学术造诣和丰富科研经

验的在职人员,具有与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2.项目申报人须根据规定的研究方向选择申报,申报课题应具有原创性、前瞻性和较强的现实意义,不能与已立项的国家级、省部级项目相同或相似。

3.一个项目只能确定一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该项目的实质性研究工作。

4.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到两个项目中。

5.在研市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三年内市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五年内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截止至2026年12月30日),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次项目。

(二)研究方向

2026年度舆情治理研究专项课题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围绕网络舆情演变规律、突发事件舆情应对、意识形态风险防控、舆情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向,开展具有理论深度、实践价值和社会意义的学术研究。

题目可自拟,具体研究方向如下:

1.网络舆情生成、演化机理与引导策略研究;

2.突发事件中舆情风险研判与应急响应机制建设;

3.新媒体环境下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范与应对策略;4.大数据背景下舆情监测分析与决策支持体系研究;5.重大政策出台前的舆情预判与沟通机制研究;

6.基层舆情治理能力现代化路径研究;

7.新时代网络谣言传播规律及协同治理机制研究;

8.肇庆市网络舆情典型案例分析与对策研究;

9.全媒体时代领导干部舆情素养与回应能力提升研究;

10.舆情治理中的协同联动机制与法治保障研究;

11.人工智能生成内容(AIGC)对网络舆情的重塑与治理策略研究;

12.短视频平台舆情传播特征、风险与引导干预研究;

13.深度伪造技术(AI换脸/语音合成)引发的网络谣言风险与防范研究;

14.直播、短剧等新媒介形态下的舆情表达与引导策略研究;

15.具身智能在舆情治理中的潜在应用与伦理边界研究。

(三)成果形式、完成时间及结项要求

舆情治理研究专项课题必须严格遵守学术规范,预期成果形式包括研究报告、系列论文和专著三类。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原则上在2026年12月30日前提交结项材料,可申请延期,研究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逾期未完成的项目将统一清理。课题成果由评审专家进行结项评审;通过结项的,颁发结项证书,并按优秀、良好、合格等次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给予基础研究经费资助,结项后一次性拨付。重复率高于20%或评审未通过的,给予撤项处理。

项目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可免于结项鉴定:

1.项目研究报告获市厅级及以上现职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或被市厅级及以上党政部门采纳转化为具体政策措施。

2.发表1篇与项目相关的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以上所有研究成果公开发表时须注明“本文系肇庆市2026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舆情治理研究专项,项目编号XX”。

三、项目评审及管理

舆情治理研究专项课题由西江舆情数据与信息传播中心负责组织立项评审,择优立项。每个研究方向原则上确立一项立项课题。申报课题组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并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立项评审后,市社科联、市委网信办、西江舆情数据与信息传播中心印发《立项通知书》,立项课题负责人按照要求完成后续相关事宜。课题申报人须在项目执行期间遵守相关承诺,接受课题全过程管理,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研究成果。获准立项的课题,在市社科联和市委网信办指导下,由西江舆情数据与信息传播中心按照《肇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中期管理和鉴定结项,结项鉴定采用集中评审的方式进行。


附件: (点击打包下载)

1.肇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党史地方志研究专项)

2.2026年度肇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汇总表(党史地方志研究专项)

3.肇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舆情治理研究专项)

4.2026年度肇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汇总表(舆情治理研究专项)

5.《科研项目申报学院审批表》OA填写指南


科学技术部

2026年4月7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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