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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创新肇庆”科学技术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07日 14:40   访问次数:

各学院、各处室、各附属医院:

为提高肇庆市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充分调动广大科技创新企业和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表彰和鼓励为科学技术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肇庆市科技服务促进会联合肇庆市电子信息行业协会、肇庆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共同设立“创新肇庆”科学技术奖。依据《“创新肇庆”科学技术奖章程》,现将2025年度“创新肇庆”科学技术奖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创新肇庆”科学技术奖面向我市制造业领域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等科技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

二、申报条件

(一)所有完成单位都是独立法人单位,第一完成单位应在肇庆市内注册

(二)申报的项目成果在肇庆市落地或应用

(三)申报的项目成果技术创新性突出,技术指标先进

()申报的项目成果已完成结题验收或经第三方科技成果评价;

(五)申报的项目成果经1年及以上实际应用(即2024年12月20日前已应用),且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六)申报项目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没有专利纠纷

(七)独立完成的项目成果由承担单位组织申报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成果,由牵头单位组织申报并获得其他参与单位同意。

下列科技成果不得申报:

(一)涉及国防、国家安全保密事项的

(二)已经获得国家、省科技奖或本奖项的项目

(三)仅依赖个人经验和技能、技巧又不可重复实现的技术。

三、奖项设置

“创新肇庆”科学技术奖设科技进步奖和科技成果推广奖,其中科技进步奖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一)科技进步特等奖授奖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项科技进步一等奖授奖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项科技进步二等奖授奖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0项科技成果推广奖原则上不超过5项。

(二)授奖人数和授奖单位数额

1.科技进步特等奖各授奖项目完成人不超过15人完成单位不超过8个;

2.科技进步一等奖各授奖项目完成人不超过10人,完成单位不超过5个;

3.科技进步二等奖各授奖项目完成人不超过8人,完成单位不超过5个;

4.科技成果推广奖授奖项目完成人不超过10人,完成单位不超过5个。

申报方式

(一)在校老师选择学校作为推荐单位进行推荐后方可申报。

(二)参评项目须按奖项及等级申报,落选项目不再降级评审。

五、申报时间及资料要求

  (一)请于2025年1124日下午17:00前将纸质材料胶装版A4纸规格一式5份交到科学技术部办公室(新区校区行政楼514室),电子版PDF格式科学技术部邮箱:yzkeyanchu@163.com

(二)申报材料包括1.申报表(见附件2、3)2.佐证材料。

()资料一经提交,概不退回修改。

、联系方式

校内业务咨询电话:0758-2857071,苟老师


      附件1.创新肇庆科技奖章程.pdf 

    附件3创新肇庆科学技术奖科技成果推广奖申报书.docx

      附件2创新肇庆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申报书.docx

科学技术部

2025年117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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