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附属医院:
为做好2026年度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结合市中医药局《转发省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申报2026年度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的通知》要求,请各申报人填写《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课题申请书》(附件1)、可行性报告(附件2)和2026年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申报表(附件3),并于5月6日前将电子版Word发送到科研处邮箱:yzkeyanchu@163.com,参与市中医药局组织的线下遴选,邮件主题标注“2026年度省中医药项目+申报人姓名”。
一、研究内容: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着眼于解决中医药医疗实践中的关键问题,充分体现我省中医药研究的特色和优势,开展中医药基础研究和临床研究。
二、申报条件:项目负责人为我校从事中医药研究的在职在岗工作人员,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务;获得硕士(含硕士)学位不具有中级技术职务者须经2位高级技术职务同行专家推荐,课题组成员不能作为推荐专家。项目负责人在同一申报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承担省中医药局在研科研项目2项及近3年应结题而未提交结题材料被中止研究的人员不允许申报。在职公务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或参与项目。
三、伦理审查: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第11号令)以及《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国卫科教发〔2023〕186号)要求办理伦理审查,通过伦理审查的项目方可推荐,请各项目负责人提前办理申请(附件4),附属口腔医院的申报人请联系医院医教科办理伦理审查事宜。
四、研究时限为2年,请统一填写为2026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五、其他注意事项:1、项目申报人应认真、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依时提交,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将取消项目申报人3年内申报省中医药局中医药科研项目的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将作撤销立项处理并通报,同时3年内不推荐其申报各级科技部门项目。
2、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项目经费预算执行,严格执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严禁违反规定自行调整预算和挤占挪用项目经费。
3、项目申报人应合理安排项目内容、目标及总经费,如获立项,项目合同书中内容、目标、投入总经费原则上须与申报书一致。其中,总经费指拟新增经费总额,不含已投入经费,如获立项,项目总经费原则上不予调整,申请的经费未获足额批准时,缺口部分需自行补足。
4、申报项目不再统一组织查新。申报人可根据项目实际自行决定是否查新,如自行查新的,可将项目查新报告作为附件上传。
5、申报项目涉及药物,请在可行性报告中进行说明,如是批准上市药物,请注明药品批准文号及生产厂家;如是院内制剂,请标明药品批准文号;如是中药复方,请注明处方组成及剂型(包括药名、方解,功能、主治、用法、用量、制剂工艺等)。
6、申报项目涉及动物实验的,需提供《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复印件作为附件。
附件下载:
附件1.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课题申请书.doc
附件2.可行性报告.doc
附件3.2026年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4.肇庆医学院涉及人和动物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申请表.doc
科研处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