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2年7月-12月的科研工作量于2023年12月21日—27日进行了首次公示,公示期满后科研处对反馈的问题按《教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进行修正,现将修证后的工作量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3月18日—22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结果有疑问请于公示期内向科研处反映。
联系人:保老师,电话:0758-2857071。
附件:(公示期已满)
科研处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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