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级教科研项目负责人:
为了加强科研项目的管理,提高科研项目的完成质量,规范教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管理,进一步促进学校教科研工作的健康发展,学校决定对全校教科研项目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一)对2020年度立项的各类校级课题办理结题手续,不再接受延期,未及时办理手续的项目按撤项处理,学校将收回课题经费;
(二)2021年度立项的各类校级课题可申请延期一年(附件2);
(三)其他未到期的校级项目,如需延期可提前办理手续(附件2),如已提前完成立项约定的研究任务及考核指标,确需提前结题,可申请结题。
二、材料格式
(一)结题需提交的材料为:
1.课题结题材料封面、目录;
2.立项申报书;
3.课题结题申请书;
4.项目研究报告;
5.项目主要成果(包括出版、发表、专利、采用、转载、引用、获奖等证明);
6.若有其他佐证材料(会议纪要、问卷调查、调查纪要)归纳入附件。
上述材料按1、2、3、4、5、6顺序排列,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每个项目报送纸质版、电子版材料各一套,并确保提供的纸质版与电子版内容相一致。结题申请书中第四项验收意见及结论由项目负责人自行组织3-5位高级职称的相关行业专家组成专家组填写验收意见并签字,专家组构成应符合回避原则,与被验收项目无利益关系或其他直接关系。
(二)项目主要成果报送要求:
1. 结题成果为论文的,需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和三大数据库检索结果截图。(复印内容必须反映杂志原貌,电子版正文部分请在三大数据库下载)。
2.结题成果为著作的,需复印封面、目录、版权页和编写章节的首尾页。
3.结题成果为专利、鉴定成果的,需提交专利证书、鉴定证书复印件。
三、报送时间
各项目负责人将申报结题或延期的材料交由所属二级学院审核后,于10月10日前将带有二级学院意见、盖章及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的纸质材料报科研处(新区校区行政楼515室),同时将相应电子版材料压缩打包发送到科研处邮箱(yzkeyanchu@163.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校级项目结题材料+项目编号”,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每个教科研项目的结题审核和评审工作,客观准确地签署结题意见,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时结题,保证教科研项目结题工作顺利进行。
(二)课题结题申报书是研究者在课题研究结束后对科研课题研究过程和研究成果进行客观、全面、实事求是的描述。要学习和领会《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精神,对课题研究过程有充分的介绍。
(三)教科研项目结题材料可在学校科研处网站下载。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教科研项目结题办法的规定执行。
联系人:保老师、吕老师,联系电话:0758-2857071
附件目录:
附件1: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课题验收申请书
附件2: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课题延期申请书
附件3:肇庆医专科研课题终止研究申请书
附件4:清理项目一览表
科研处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