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肇庆市科学技术局的相关要求,请2015-2021年间肇庆市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负责人自查结题情况(立项通知详见附件),不能按时结题的:
一、项目执行期内,要提出项目延期申请(说明延期的理由和时间,延期的时间不超过一年)。
(一)2018年及以前立项的项目延期,需线下提交签字、盖章版的延期结题验收材料;
(二)2019年及以后立项的项目延期,在“肇庆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xm.gdstc.gd.gov.cn/login/zq”系统,按要求线上填报项目变更(起止时间/进度变更)。
二、因各种原因未能按期完成的,要提出终止申请(说明终止的理由)。所有申请终止的项目都需线下填报提交《肇庆市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项目终止申请书》纸质版到学校科研处办公室(新区行政楼515室);其中2019年及以后立项的项目,在领回带有项目负责人签字、承担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盖章的《项目终止申请书》后,其扫描件做为附件在“肇庆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xm.gdstc.gd.gov.cn/login/zq”系统上传。
三、请于2022年9月19日前完成各项申请。
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对待项目清理工作,以免影响今后科技类项目的申报资格。
联系人:吕文静 电话:0758-2857071
附件下载:
2015-2022年肇庆市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立项下达文件.zip
2018年及以前立项的肇庆市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延期结题验收的材料清单.zip
2018年及以前立项的肇庆市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项目终止的材料清单.zip
2019年及以后立项的肇庆市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项目终止的材料清单.zip
科研处
2022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