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科研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科研公告>>正文
 
 

关于组织2022年度广东省教育厅高校省级重点平台和科研项目结题验收与中期检查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7日 17:03   访问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科函[2017]22号)文件要求,为做好省级科研项目的结题验收与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1、验收范围:2017-2019年立项的教育厅特色创新类、特色创新(教育科研类)、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如不能如期结题的,请填写《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6),在材料报送时间内提交至科研处(一式一份);2、验收材料:项目负责人需填写《结项审批表》(附件3)、《开题报告书》(附件4)和《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5),作为最终成果的论文在公开发表时必须注明“广东省教育厅××××××资助”字样,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页、以及论文全部内容。申请结题验收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并装订成册,最终成果必须装上封面和目录。成果封面必须注明项目名称、立项编号、成果名称及成果形式,所有材料按封面、目录、《结项审批表》、《项目申请书》、《开题报告书》、《中期检查报告书》、成果复印件顺序装订。

二、中期检查:中期检查对象为2020年立项的广东省高校省级重点平台及科研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2),项目负责人需填写《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5),并提供佐证材料。请各项目负责人将结题和中期检查项目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于2022年6月6日17点前交至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yzkeyanchu@163.com,逾期不候。学校科研处将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聘请校内外专家对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确定结项等级。具体表格请下载附件,谢谢!联系人:张灼荣   07582857071

科研处

2022年5月17日

  附件1.xlsx

  附件2.xlsx

  附件3+结项审批表.rar

  附件4:开题报告书 .doc

  附件5:中期检查报告书.doc

  附件6:项目变更申请表.doc

关闭

 

办公地址:广东省肇庆市肇庆新区丰乐路12号肇庆医学院行政楼5楼  电话:0758-2857071

  粤公网安备441202020000073号  粤ICP备05084249号
       信息管理:科研处   网站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Copyright2024-2025 肇庆医学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