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快建设市级社科新型智库,根据中央、省市委关于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建设中国新型智库的指导意见和有关文件精神,按照《肇庆市社会科学智库专家评选和管理办法》规定,市社科联决定,在全市开展肇庆市第二届社科智库专家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和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我市新型智库建设的工作部署,实行公平、公开、公正的 原则,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哲学社会科学队伍,充分发挥我市社会科学界的“智囊团"和“思想库”作用,为推动肇庆加快建设珠三角核心区西部增长极和粤港澳大湾 区现代新都市贡献社科智慧和力量。
二、推荐对象
全市高等院校、党校和市直单位中,在经济建设、政治 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六大领域,从事社科理论研究、社科普及、教育教学、公共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的专家学者。
二、推荐条件
(一)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 维护"。
(二) 献身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具有探索、创新、求实、民主的科学精神和坚持真理、诚实勤奋、敬业奉献、团结合作的职业道德,群众声誉好。
(三) 评选对象一般应是本市工作,在职的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行政副处以上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特别优秀的除外)。
(四) 具有较强的学术计划、组织、科研、管理、协调能力,关心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能力、有条件参与和承担全市组织的决策咨询、课题研究、理论宣讲、社科普及、学术研讨等活动。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推荐对象。
(五) 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研究成果达到国内或省市先进水平,近三年内在公开出版的省级以上理论刊物发表论文,或公开出版学术著作,或主持过省级以上的课题研究或市级重点课题。
(六) 具有博士学位;
(七)研究成果获得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或所提出的对策建议被市级以上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采纳应用。
三、 推荐要求
各高等院校、党校、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推荐,优中选优。市社科联将通过单位推荐、资格审查、综合评价、媒体公示等程序确定15名肇庆市第二届社科智库专家,进入市级社科专家智库。智库实行动态管理,社科智库专家采用聘任制,每年评选一次,每次为一届,每届任期两年,由市社科联颁发聘书。市社科联将对入库专家跟踪服务、重点关注,使之成为繁荣发展我市哲学社会科学的中坚力量,真正成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咨询服务的“思想库”和“智囊团”。
四、 入库专家权利义务与待遇
(一)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针对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积极提供智库重点课题参考选题,组织团队进行研究,着眼研究方向建言献策,提供理论支持,推进成果转化。
(二)优先参加市社科联组织开展的优秀成果评审,决策咨询,课题评审、论证、验收及课题调研等活动;优先承担市社科联重点课题;优先聘为“星湖讲坛”讲座专家,优先在《肇庆论丛》杂志发表学术文章。
(三)任期内可优先取得市社科联提供的有关资料和信息,优先参加各种学术交流、考察和培训活动等。
五、我校申报工作安排
请各学院汇总后于5月10日前将《肇庆市第二届社科智库专家推荐表》(一式三份)、《肇庆市社科智库专家汇总表》(一 式一份)纸质版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yzkeyanchu@163.com。联系人:张灼荣,联系电话:0758-2857071。
科研处
2022年4月21日
关于推荐肇庆市第二届社科智库专家的通知(肇社科联通【2022】4号).pdf
附件1:市社科智库专家推荐表.docx
附件2:市社科智库专家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