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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06日 15:34   访问次数:

各位老师: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提高各战线科技工作者科研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市科技局现组织开展申报2019年度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本次采用网上申报及评审的形式,各位老师必须通过肇庆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提交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请确保所填资料真实、齐全,所提交纸质材料与网上填报资料一致。

(二)支持方向:支持我市主导产业体系相关及具有突出优势的创新项目;支持根据我市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进行的具有学术意义和实用价值的科学研究活动项目;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均可申报,鼓励多单位联合申报。

(三)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是列入市级计划的指导性项目,项目经费类型属于自筹,项目开展投入的所有经费由申报单位自行筹备。申报单位应严肃认真、科学合理地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增强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四)外市单位与本市内单位联合申报时,主承担单位必须是市内单位,且实施地应在本市内。鼓励多单位整合优势科技资源,共同申报。

二、申报指引

(一)注册。已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或肇庆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sti.gd.cn/zq)注册的用户请直接用申报人账号登录。首次申报的单位请在“肇庆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注册单位信息,并通知科研处吕文静老师(2857071),待吕老师审批后,单位申报人再进行个人注册。(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发布信息-附件:“市县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操作手册”)

(二)网上填报。各单位和申报人注册后即可填写相关材料:申报人登录系统→“业务管理”→“项目申报”→“新增项目申请”→选择“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业务类别→录入申报材料(填写检查通过后)→提交;申报单位科研管理人员登录系统→“业务管理”→“项目申报”→“待审核申报书”→审核。

(三)纸质材料提交。

1.纸质材料报送流程:各申报单位其申报材料在网上经市科技局业务主管科室形式审查通过后(申报状态为“请交纸质材料至窗口受理”),即可打印纸质申报材料,签名盖章后报送到市科技局业务受理窗口;各县(市、区)所属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由其科技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汇总集中报送。

2.相关附件:

承诺函(附件2);

组织机构代码证;

项目所有完成人近一年社保证明(请项目负责人3月15日下班前提供课题组中我校老师的身份证复印件,由财务处统一办理;逾期请自行办理);

科技查新报告(有效期为2018年4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

可行性报告。

各申报单位应确保纸质材料附件与上传系统的附件一致。

装订要求:

纸质申报材料必须胶装上报,按封面、目录、承诺函、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汇总装订。

三、时间节点

(一)网上申报起止时间为2019年3月6日至4月15日下午5时。

(二)市直各申报单位及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22日下午5时,请确认无误后提交,提交后不再退回。

(三)市科技局业务主管科室将于2019年5月2日前完成网上形式审查工作,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申报单位于该日期后即可打印具水印号的申报材料。

(四)各位申报老师须在5月8日下班前将具水印号的申报材料(含附件)一式三份送达科研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文静、保泽庆; 电话:2857071;

邮箱:yzkeyanchu@163.com

附件下载:

   附件1:肇庆市2019年度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承诺函


科研处

2019年3月6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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