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附属医院:
为培养一批学术道德高尚、学术水平高超、学术成果领先的学术领军人物,促进科研水平的进一步提升,提升学校软实力水平。根据《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规章制度》中《科研团队建设管理办法》、《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教学名师评选管理办法》、《学术带头人培养与管理办法》、《“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关于申报研究室的通知》(肇医专〔2015〕24号)的有关规定,决定评选2017年度科研创新团队、教学团队、重点学科、研究室、教学名师、校级“千百十人才”和学术带头人。
现将校级科研创新团队、教学团队、重点学科、研究室、教学名师、“千百十人才”和学术带头人(含专业带头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下同)评选的相关要求和程序安排如下:
一、申报评选内容及条件
1.按照《科研团队建设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符合申报科研创新团队条件者,由团队负责人填写《科研创新团队申报表》。
2.按照《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符合申报教学团队条件者,由团队负责人填写《教学团队申报表》。
3.按照《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符合申报重点学科条件者,由学科负责人填写《重点学科申报表》。
4.按照《关于申报研究室的通知》文件要求,符合建立研究室的机构,由研究室筹备负责人填写《研究室申请表》。
5.按照《教学名师评选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符合申报教学名师条件者,由申报人填写《教学名师申报表》。
6.按照《学术带头人培养与管理办法》和《“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文件要求,符合申报学术带头人和“千百十人才”条件者,由申报人填写《学术带头人申报表》。教学名师、“千百十人才”可与学术带头人同时申报。2015-2016年已评审为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的教师可申请高一级学术带头人。
二、申报程序
1.申报者填写申报表一式两份,同时提供申报表的电子文档交由所在系、部、附属医院审核。
2.各部门对所属申报人和申报团队进行初审,并签写评审意见集中统一交人事处。
3.人事处会同教务处和科研处对全校申报人和申报团队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意见汇总交学术委员会审核。
4.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并决定申报是否通过。
5.评审意见提交学校领导班子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6.评审通过者分别聘为学校科研创新团队、教学团队、重点学科、研究室、教学名师、校级“千百十人才”和学术带头人,颁发证书,履行相关责任和享受对应待遇。
三、评审时间安排
评审时间及安排见下表。
时间 |
项目 |
内容安排 |
负责部门 |
2017年5月20~30日 |
申报阶段 |
申报人填写申报表,陈述业绩。 |
申报者 |
2017年6月1~10日 |
初审阶段 |
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业绩进行评价 |
各系、部 |
2017年6月10~25日 |
审核阶段 |
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拟出审核意见和建议呈报学术委员会 |
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 |
2017年7月 |
评审阶段 |
按照要求评审申报人员。 |
学术委员会 |
四、有关事项
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将申报表和相关证明附件纸制材料统一用文件袋装存,文件袋上注明申报者姓名、所交材料名称及份数报送人事处。电子稿注明申报者姓名和申报类型发送至zqyzrs@126.com。
联系人:陈茵,联系电话:2826274
附件下载
附件一:各类申报表
1. 肇庆医专创新科研团队申报表
2. 肇庆医专 重点学科申报表
3. 肇庆医专教学名师申报表
4. 肇庆医专学术带头人等申报表
5. 肇庆医专研究室申报表
6. 肇庆医专校级教学团队申报表
附件二:各类申报表
1. 肇庆医专教学名师申报一览表
2. 肇庆医专专业带头人申报一览表
3. 肇庆医专学科带头人申报一览表
4. 肇庆医专骨干教师申报一览表
5. 肇庆医专千百十人才申报一览表
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