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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课题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3日 11:26   访问次数:

各有关部门:

根据《广东省中医药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现组织我校开展2018年度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包括中医药、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反映我省中医药发展的特点,符合我省中医药发展的需要,立足于国内前沿水平,立题依据充分,科研设计合理,技术路线清晰可行,经费预算合理。

二、申报项目及人员等要求按《广东省中医药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执行。研究时限为2年,如有特殊情况,如有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1年。近3年应结题而未提交结题材料被中止研究的人员不允许申报

三、统一推荐申报。采取限额申报,肇庆市申报数不超过20项。

四、申报人通过广东省中医药科研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210.21.85.102)进行网上申报。申报程序见附件1

五、时间和材料要求

(一)时间要求。

1. 网上申报开放时间为2017年4月17日,科研处收网上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30日中午12时,学术委员会专家评审时间为2017年524日,公示时间为20175511日,请项目申报者尽早上网提交申请书,避开申报截止时间前可能出现的网速过慢,导致无法提交。

2.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时间。纸质申报材料2017年521日前送到科研处

3.原来未有账号,需要新申报账号的老师请与保泽庆老师联系。

(二)材料要求。

1.网上申报材料。申报人在管理系统中填写项目申请书,并根据项目实际和附件目录的要求上传附件材料(复印件有效)。申请书中涉及保密的内容,不得在管理系统中进行填报,必须严格遵照国家有关保密法规及管理程序。申请书中如含有保密内容,请单独封装报送科研处

2.纸质申报材料。

(1)系统生成的纸质申请书(一式两份原件),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装订方式为普通装订

(2)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与纸质申报材料须一致,项目评审以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为准,纸质申报材料为存档材料。填写《申请书》时,研究中涉及药物制剂和医疗器械的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申报项目不再统一组织查新,申报人可根据项目实际自行决定是否查新,如自行查新的,可将项目查新报告作为附件上传。

六、注意事项

(一) 项目申报人应认真、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依时提交,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因申报材料不齐全,而不能完成网上提交材料者,责任自负。申报的项目一旦立项,项目合同书中内容、目标、投入总经费原则上须与申请书一致。

(二)中医药局课题必须有查新报告,查新报告一年内有效

  (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联系人:保泽庆  2857071

    附件下载:

附件1:网上申报流程

科研处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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