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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科研工作量的通知

来源:    作者:科研处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5日 10:32   访问次数:

各系部、附院:

为做好我校2016年度科研工作量统计工作,现将本年度科研工作量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工作量统计工作的流程

申报人填写申报表→申报人向所在系部或附院提交申报成果的电子版和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各系部根据提交的纸质材料进行初审→交科研处再次审核→审核结果报送校领导审批。

二、申报成果的时间范围

我校在职在岗人员从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完成(含11月30日)的科研成果。2016年12月1日以后的科研成果归为2017年科研成果统计范围。

三、申报成果的研究范围

申报成果范围参见《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规章制度汇编(第二卷)》的第八部分中关于《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办法》(P314-P321)的文件执行。

四、提交电子版和纸质材料

1.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是审核科研工作量的主要依据,纸质材料应与电子版内容相一致;教师提交纸质材料按《教师个人工作量汇总表》、《科研项目登记表》、科研项目相关佐证材料、《教科研获奖》、教科研获奖相关佐证材料……《学术兼职》、学术兼职相关佐证材料;按顺序整理后装订。

2.论文类的科研成果提交成果应字迹清晰的复印件2份。复印件要求按检索文件(检索方法参考附件1)、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完整内容等顺序整理后装订。入选各级学术研讨会的论文要求同时提交论文入选通知书、会议通知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3.著作、教材类的科研成果报送成果复印检索文件(检索方法参考附件1)、封面、目录、版权页和编写章节的首尾页1份。

4.获奖、被转载、被党委、政府采纳的科研成果,同时报送获奖证书、转载证明、采纳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5.专利(发明、实用新型)的专利权人必须是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科研工作量由第一发明人填报,如第一发明人是学生,由指导老师填报。

6.合著的科研成果只需提交一份纸质材料,统一由一位作者(内部协商)提交即可(需附作者页)。凡著作有我校多个主编或副主编,科研工作量按照《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规章制度汇编》第二卷《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办法》第六条折算后计算工作量

7.所有提交到科研处审核的纸质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将按档案的要求进行整理,原则上不再退还。

五、电子材料申报及提交纸质材料的时间要求

为及时统计本年度科研工作量,为总结科研工作及核发年度绩效工资提供准确数据,科研成果电子材料申报及提交纸质材料提交系部或附院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20日,系部或附院提交科研处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25日请严格遵守时间,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孔小玲

联系电话:2857071

邮箱:yzkeyanchu@163.com

附件1:

附件2:

科研处

2016年12月5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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