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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八名教师获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第八批校级培养对象

来源:    作者:科研处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11日 15:51   访问次数:

根据《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粤教师函[2012]11号)和有关通知要求,经学校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遴选并公示,我校李俊涛、张海玲、梁小军、邹立琴、谭雄斯、庞武耀、邓礼荷、庄百鹏等八位教师获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第八批校级培养对象。

高校“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高校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队伍不断扩大,人才队伍整体素质稳步提升。实践证明,“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是我省高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培养造就高层次人才的重要抓手,是促进中青年骨干教师快速成长、脱颖而出的重要途径。我校将结合目前开展的“创新强校”和“创优升本”工作,坚持人才强校战略,进一步落实高校人才培养的主体责任,不断总结经验,理清工作思路,健全人才培养体系;要充分发挥国家和省各种人才培养平台的作用,做好分层分级培养计划,提高人才培养效益,让更多中青年教师获得培养机会,为优秀中青年教师成长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

根据《广东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实施方案》和《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入选“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的培养对象列入高校教师队伍建设评审考核指标,省的资助经费纳入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和高职院校教师能力提升计划奖补经费。我校将进一步加大教师队伍建设专项经费的投入,采取重点扶持、跟踪培养等特殊措施,加大对培养对象的支持力度。要积极改善培养对象及研究团队的工作条件,采取多种方式培养创新型优秀青年人才。

我校将与遴选出的“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第八批培养对象签订培养协议书,明确培养目标、培养期内双方的权利与责任;加强对“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的跟踪管理,实施培养对象定期报告制度。

科研处

201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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