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校内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校内规章制度>>正文
 
 

人才培养质量监督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 职责

来源:    作者:科研处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2日 22:42   访问次数:

一、 负责人才培养质量监督办公室全面工作, 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

二、 负责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的建设, 参与教育创新、 教学管理创新的调查与研究。

三、 负责制定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的规章制度。

四、 负责确保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的运行, 组织开展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价工作。

五、 负责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信息的反馈工作。

六、 负责起草年度教学质量报告。

七、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 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关闭

 

办公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西江南路6号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综合楼2楼  电话:0758-2857071
部门邮箱:zqmcitc@163.com

  粤公网安备441202020000073号  粤ICP备05084249号
       信息管理:科研处   网站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Copyright2016-2020 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