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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处长 (副处长) 职责

来源:    作者:科研处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2日 22:38   访问次数:

一、 主持科研处工作, 负责制订学校科研发展规划、 学科建设规划、 科研管理规章制度和科研处工作计划, 并组织实施。

二、 负责全校的科学研究、 科技开发、 服务和咨询等管理工作。

三、 负责组织各级科研课题的申报、 检查、 结题、 报奖和校内外重大科研项目的协作攻关工作。

四、 负责科研机构的规划、 建设、 管理与考核工作, 初审科研机构的仪器、 设备采供计划。

五、 负责编制、 审查科研计划经费预算、 分配和使用情况。

六、 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七、 负责组织各类学术交流活动。

八、 负责做好科技保密工作。

九、 负责科研档案、 科技统计。 做好科研资料整理、 归档工作。

十、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 副处长协助处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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