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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教育厅2024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17日 15:38   访问次数:

各处室、二级学院、附属医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的通知要求,我校将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与限额

2024年度广东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申报分为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两类,实行限额申报:

(一)重点科研平台。包括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普通高校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东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冲补强”计划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及部委属高校在粤新建校区申报上述平台,每校申报总数不超过3项;其他本科高校申报上述平台,每类平台申报不超过1项,每校申报总数不超过2项;高职院校申报上述平台,每校申报总数不超过1项。其中,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重点支持我省“双十”产业集群相关领域。

(二)广东省普通高校特色新型智库。“冲补强”计划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每校申报不超过2项,其他本科高校申报不超过1项。特色新型智库申报方向为科技金融、人工智能、科技成果转化、现代产业体系、新质生产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综合改革、教育强省等8个领域的政策理论研究。

(三)广东省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创新平台。高职院校每校申报数不超过1项

(四)广东省普通高校创新团队项目。“冲补强”计划建设高校和国家“双高计划”高职院校申报,每校申报数不超过3项,其他高校每校申报数不超过2项

(五)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领域项目。“冲补强”计划建设高校和国家“双高计划”高职院校申报,每校申报数不超过12项,其他高校每校申报数不超过8项

(六)广东省普通高校特色创新项目和广东省普通高校青年创新人才项目。“冲补强”计划建设高校和国家“双高计划”高职院校申报,每校申报数不超过12项,其他高校每校申报数不超过8项

二、申报指南及要求

(见附件1

三、申报及立项方式

此次立项采取评审与认定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科研平台、创新团队项目、重点领域项目按照学校推荐和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择优予以立项;特色创新项目和青年创新人才项目按照学校自主组织专家评审并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的方式予以立项。

四、资助经费

此次申报的科研平台及项目,由省教育厅批准立项。学校对近两年省教育厅立项科研平台和项目未安排经费支持的以及此次申报人提交的《申报书》上未填写支持经费的,一律不接受申报。

五、有关要求

1.申请人应认真阅研本通知及有关规定,遵守科学道德和诚信要求,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

2.请各二级学院按照本通知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好科研平台和项目的申报工作,要做到对申报材料逐一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争议。

3.本次申报系统网址(https://gdjyky.gdedu.gov.cn)自519日上午9点开放,校内受理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3日,请申报人填写对应类型的项目申报书,填写后按“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按钮锁定文档后,将锁定文档Word发送到邮箱:yzkeyanchu@163.com,主题标注:省高校科研平台/项目+申报人姓名。同时将锁定后的申报书双面打印一式一份,签名后连同学院审批表(附件2)一起交到科研处(新区校区行政楼515室),申报书盖章页如有合作单位请先联系合作单位盖章。

本通知的项目申报书不随文下发,请自行登陆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数字科研服务平台(https://gdjyky.gdedu.gov.cn)个人角色系统“工作指南”处下载。

附件下载:

附件1、2024 年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指南及要求

附件2、科研项目申报学院审批表


科研处

2024年5月17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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