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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肇庆市第三批社科智库专家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6日 15:44   访问次数:

肇庆市社科联决定在全市开展肇庆市第三批社科智库专家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我市新型智库建设的工作部署,实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哲学社会科学队伍,充分发挥我市社会科学界的“智囊团”和“思想库”作用,为肇庆加快建设珠三角核心区西部增长极和粤港澳大湾区现代新都市贡献社科智慧和力量。

二、推荐对象

全市高等院校和市直单位中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领域,从事社科理论研究、社科普及、教育教学、公共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的专家学者。

二、推荐条件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献身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具有探索、创新、求实、民主的科学精神和坚持真理、诚实勤奋、敬业奉献、团结合作的职业道德,群众声誉好。

(三)评选对象一般应是本市工作,在职的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行政副处以上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特别优秀的除外)。

(四)具有较强的学术计划、组织、科研、管理、协调能力,关心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能力、有条件参与和承担全市组织的决策咨询、课题研究、理论宣讲、社科普及、学术研讨等活动。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推荐对象。

(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研究成果达到国内或省市先进水平,近三年内在公开出版的省级以上理论刊物发表论文,或公开出版学术著作,或主持过省级以上的课题研究或市级重点课题

(六)具有博士学位

(七)研究成果获得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或所提出的对策建议被市级以上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采纳应用。

四、申报流程

有申报意向并符合资格的老师填写申报汇总表(附件1)及社科智库专家推荐表(附件2),最迟于4月21日将电子Word版发送到科研处邮箱yzkeyanchu@163.com,邮件主题标注:社科智库专家+申报人姓名。社科智库专家推荐表(附件2)纸质版打印一式三份,最迟于4月22日下午下班前交到科研处(新区校区行政楼515室),逾期不候。

附件下载:

  附件1:肇庆市第三批社科智库专家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2:肇庆市第三批社科智库专家推荐表.doc


科研处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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