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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积极做好2024年市社科普及(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07日 11:55   访问次数:

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社科普及基地建设,目前已建成省市社科普及基地84个,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时代化,提升人民群众文明素养,2024年继续开展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评选活动,继续编印市社科普及基地成果汇编,进一步发挥社科普及基地在普及社科知识、传播科学思想、提升公民文化素养的作用,凝聚起团结奋斗的力量,助推我市社科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积极做好2024年市社科普及(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市社科普及基地的申报。为全面贯彻落实《广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扎实推进社科普及工作的社会化、群众化、常态化,进一步加强我市社会科学普及载体建设,请各县(市、区)社科联,各高等院校,市直各社科组织认真做好2024年市社科普及基地推荐申报工作,积极发动本地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做到能建全建,持续扩大我市社科普及基地的覆盖面。

2.市社科普及示范基地的申报。依据《肇庆市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规定,市社科普及示范基地的申报对象为已列入市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的单位。

申报程序

1.申报校内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4月1日。

2.申报方式。申报市社科普及(示范)基地的单位须按要求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①《肇庆市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

②《肇庆市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1份;

③社科普及基地开展2024年社科普及活动计划1份;

④申报单位的独立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以上①②③项材料需同时附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申报相关表格在通知下方或请登录“肇庆社科联盟”网站(http://www.zqsklm.com)下载,请认真按照填写说明的格式填报。

审核认定

1.初步评审。市社科联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照基地评选标准,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筛选出软硬件较好的基地进入复审。

2.现场评审。市社科联对进入复审的基地进行现场考察,依照《肇庆市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评分指引》(见附件3)进行评分。

3.公示认定。市社科联根据现场考察和日常了解掌握的情况,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审,并对拟命名为“肇庆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和示范基地”的名单在肇庆社科联盟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进行命名并颁发牌匾。

有关要求

1.请各县(市、区)社科联将本地申报单位审核汇总后统一向市社科联申报;市直单位、高校、科研机构和市社科联所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可直接向市社科联申报。

2.社科普及示范基地于每年年初向市社科联报送上年度社科普及工作总结和本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活动方案。


附件:

附件1.肇庆市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申报表

附件2.肇庆市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申报汇总表

附件3.肇庆市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评分指引

科研处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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