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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校级教科研成果奖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5日 17:54   访问次数:

各有关部门:

为加大教学改革力度,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教科研积极性,提高教学和科研水平,根据《教科研成果认定和奖励办法》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19年度校级“教科研成果奖”申报与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参评“教科研成果奖”内容条件与范围:

1.教学成果:是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和教学改革、教研成果,经过一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证明有较显著的实效,在学校内产生一定影响,并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包括:

1)反映教学改革的教研项目、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等。

2)教材:公开出版的教材,编写质量好,师生使用满意,申报人必须是主编。

3)已通过成果鉴定、结题或获奖的教学研究项目。

2.科研成果:科研成果分为基础研究成果、应用技术成果和软科学成果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经法定授权的科技成果管理部门鉴定或评审结题的科学项目。

2)经学校科研处聘请有关专家鉴定、评审结题,并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的校级以上科研项目。

二、申报要求与评审程序:

11126—1211申报者按教研和科研项目分类填写《教学成果奖申报书》或《科研成果奖申报书》,同时提交以下报奖材料:

1)反映成果的总结(不超过5000字)

2)教科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

3)样书(成果为教材时,提供)

申请书及佐证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并提交电子文档(5M以内)到科研处邮箱(yzkeyanchu@163.com)。

2审核:1212-15日系部对成果申报材料进行实质审查,并加具意见。


附件下载: 附件1:科研成果奖申报书(2019年版)

           附件2:教学成果奖申报书(2019年版)


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19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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