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科研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科研公告>>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广东高校重点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8日 16:34   访问次数:

各位老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及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着力提升广东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支撑和服务国家、省重大战略部署,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我省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的意见》和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省教育厅继续组织开展广东高校重点平台和科研项目的认定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重点建设平台。包括: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普通高校工程技术研究(技术开发)中心、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二)重点科研项目。包括:广东省高校基础及应用基础研究重点项目、特色创新类项目、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

二、申报限额及要求

学校申报的各类平台和项目具体要求见附件1,申报限额如下:

1.省级重点建设平台。只接受历年来获省教育厅立项的各类科研创新平台总数不超过6个的本科高校申报(已通过省教育厅组织的验收,且已成功升格为省部级以上科研创新平台的,可不计入统计范围)。原则上纳入我省“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以下简称“冲补强”计划)建设高校每校申报不超过2项,其他本科高校每校申报不超过1项。学校可结合学校实际自主选择申报的平台类型。

2.创新团队项目。原则上“冲一流”建设高校每校申报不超过3项,“补短板”和“强特色”建设高校每校申报不超过2项,其他本科高校及高职院校每校申报不超过1项

3. 基础研究及应用基础研究重点项目。原则上“冲一流”建设高校每校申报不超过8项,“补短板”和“强特色”建设高校每校申报不超过5项,其他本科高校及高职院校每校申报不超过2项

4.特色创新类项目。原则上“冲补强”计划建设高校每校申报不超过12项,其他本科高校及高职院校每校申报不超过8项

5.特色创新类项目(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原则上公办高校及高职高专院校每校申报不超过6项,民办高校每校申报不超过3项。

6.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原则上“冲补强”计划建设高校每校申报不超过15项,其他本科高校及高职高专院校每校申报不超过10项

在上述限额安排基础上,省教育厅将结合学校的层次、规模、学科特点,以及学校历年项目的立项和结项情况,适当调整各校有关平台和项目的申报限额。

三、立项方式

学校申报的第1、2、3类项目以及高职高专院校申报的第4、5、6类项目,采取学校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遴选方式予以立项;本科高校申报的第4、5、6类项目,采取学校推荐、省教育厅认定方式予以立项

四、有关工作要求

1. 学校应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各类平台和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并加强对各级各类科研平台和项目的审核把关。项目负责人(包括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承担的省级财政支持项目不超过3项。

2、本次申报立项的各类平台和项目,学校应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需求,科学合理地确定对推荐申报平台和项目的具体资助经费,并在学校相关经费中统筹安排。

3、学校要建立健全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制度规定,规范科研成本预算与核算,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促进学校科研事业发展。要做好科研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及时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有关材料要求

课题申报:请申报老师按通知文件要求填写附件2申报的相应申报书,电子版以.doc格式命名为“申报类别+课题负责人姓名”截至时间2018年12月28日下班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yzkeyanchu@163.com;纸质材料一式1份,于2018年12月28日下班前前送至学校科研处;联系人:吕文静、保泽庆,电话:2857071。


附件下载:

      附件1:广东高校省级重点平台和科研项目认定申报要求

      附件2:2018年广东高校重点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书模板


科研处

2018年12月18日


关闭

 

办公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西江南路6号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综合楼2楼  电话:0758-2857071
部门邮箱:zqmcitc@163.com

  粤公网安备441202020000073号  粤ICP备05084249号
       信息管理:科研处   网站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Copyright2016-2020 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