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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肇庆市2017年度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05日 10:44   访问次数:

各位老师

为深入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提高各战线科技工作者科研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肇庆市科技局现组织开展申报2017年度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

根据我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本专项项目的申报评审过程将实行三公开原则,即申报项目公开、评审分数公开和立项结果公开。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是肇庆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研发基础条件和运行机制良好,资信度高,技术力量雄厚,财务制度健全,有可靠的技术基础和经济依托的单位。

(二)本次申报采取线下申报的形式(肇庆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正在升级改造),各申报单位必须按要求提交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等申请资料,材料不全或不清晰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三)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共分为两个专题,专题一“技术攻关及应用研发入库项目”重点支持我市主导产业及具有突出优势的创新项目,并纳入我市科技项目储备库,重点跟踪与培育,优先给予省、市科技计划项目支持。专题二“基础研究及社会发展专题”重点支持根据我市科技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进行的具有学术意义和实用价值的科学研究活动项目。医疗卫生单位、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鼓励多单位联合申报。

(四)申报单位需严格把好项目质量关,在申报前应先对本单位将要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查和筛选,要求在申报的项目总数中筛选出90%的项目作为正式申报项目。在提交项目材料时各单位应提交项目申报汇总表,该汇总表应包括正式申报项目和落选申报项目目录。

(五)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是列入市级计划的引导性项目,项目经费类型属于自筹,项目开展投入的所有经费由申报单位自行筹备。申报单位应严肃认真、科学合理地制定项目投资预算,增强可行性。

(六)外市单位与本市内单位联合申报时,主承担单位必须是市内单位,且实施地应在本市内。鼓励多单位整合优势科技资源,共同申报。

二、项目申报指引

(一)纸质书面申报材料的报送和装订要求:

市直申报单位打印纸质书面材料,交给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盖章,再报送到市科技局业务受理窗口

各县(市、区)所属的申报单位,纸质书面申报材料先送交给所属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盖章。各县(市、区)科技局将本辖区的申报材料汇总后,集中报送到市科技局业务受理窗口

纸质书面材料按每个项目一式提交。纸质材料必须胶装上报,按封面、目录、申报书、可行性报告、相关附件的顺序汇总装订。

)申报资料:《肇庆市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申报书》、《科技查新报告》、《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项目所有完成人的社保证明(近一年,由社保基金局出具)。

三、项目申报时间

各位老师提交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7 620日,科研处将材料统一于21日送科技局,逾期不候。

提交材料包括:纸质书面申报材料(六项材料缺一不可)。

四、联系方式

吕文静 电话:0758-2857071

附件下载:

        附件1 肇庆市2017年度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 肇庆市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申报书

       可行性报告参考提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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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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