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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教科研课题和成果申报管理,除学校组织申报外,我校教师自行申报校外教科研课题和成果者,必须经过学校有关部门审批和备案。如未备案,在科研工作量登记和职称评审时均不能作为有效材料认定。
附件: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科研课题和成果备案登记表
科研处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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