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项目的起止时间皆以合同书填写为准(2018年及之前立项未签订合同书的项目则以申报书作准),如项目负责人需申请项目验收、延期结题、变更参与人员等,可在项目到期前提前至少1个月向学校科研处咨询或提交相关申请材料,逾期不候。材料清单中如需提供该项材料的复印件,请提供原版纸质的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切勿提供无印章的版本。按市局相关项目管理工作规程的要求,对2023年及之后立项的项目,不按合同期限完成且没有提出课题延期或撤销研究申请等自身原因导致最终被强制终止的,市科技局将按照《肇庆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处理。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严格把控项目进度的时间节点,做好项目后期的实施工作。
首次登陆申报系统请先下载操作手册(含注册、申报操作步骤):
新系统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操作手册(申报人部分)
2019年(含)之后立项的项目各类申请均由项目负责人登录阳光政务平台(https://xm.gdstc.gd.gov.cn/login/zq)在线递交并及时告知学校科研处进行审核。
1、合同变更申请(包含延期、成员变化等类型申请):按市局要求,如需延期,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如需变更“承担单位”或“参与人员信息”,请先按以下清单要求
肇庆市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承担单位、参与人员信息变更的材料清单提交纸质材料。
2、结题验收:
肇庆市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结题验收的材料清单【2019年(含)之后立项的项目】
3、项目终止:请先填写以下表格
肇庆市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项目终止申请书并交纸质一份到学校科研处,待申请获批后返回一份加盖学校公章和批准意见的申请,项目负责人即可在平台“过程管理”中选择“项目中止”填写申请,并将获批申请扫描件上传到附件处后提交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