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政策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政策制度>>正文
 
 

关于十二五创新强校校级项目结题(第二批)通知

来源:    作者:科研处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9日 17:51   访问次数:

各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在十二五创新强校校级项目结题(第一批)中经学术委员会专家审议,共有25个项目顺利结题。因部分老师反映在第一次组织结题时准备不够充分,希望组织第二批结题。经研究决定,科研处将于2016年12月对2014“创新强校工程”项目(第1-4批,见附件一)进行第二批验收结题评审;请各有关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及时做好项目结题的有关准备工作。

一、结题程序

(一)申请结题(即日起-12月25日)。课题主持人填写科研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二)和十二五创强结题报学术委员会审核简表(附件三),并给项目归口管理的系部或附院提交结题材料。

(二)审核与评审(12月25日-1月3日)。各项目承担单位审核结题材料完备情况,组织学科专家对科研项目研究情况进行评审,并签署意见。

(三)验收与审批。科研处对结题材料进行验收,报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批。

(四)颁发结题证书。

二、材料报送要求

(一)结题需提交的材料为

1.十二五创强结题报学术委员会审核简表

2.立项申报书

3.课题结题申请书

4.项目主要成果(包括出版、发表、专利、采用、转载、引用、获奖等证明)

5.若有其他佐证材料(会议纪要、问卷调查、调查纪要)归纳入附件。

以上材料,按2、3、4、5顺序排列,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每个项目报送两套;所有申请项目均需提供与纸质内容一致的电子版。

(二)项目主要成果报送要求

1.结题成果为论文的,需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和正文。(复印内容必须反映杂志原貌)。

2.结题成果为著作的,需复印封面、目录、版权页和编写章节的首尾页。

3.结题成果为专利、鉴定成果的,需提交专利证书、鉴定证书复印件。

(三)时间要求

1月3日,各项目承担单位将上述纸质材料报科研处,同时将相应电子版发送到科研处邮箱,过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要求

(一)各项目承担单位要认真做好每个科研项目的结题审核和评审工作,客观准确地签署结题意见,督促项目主持人按时结题,保证科研项目结题工作顺利进行。

(二)把握标准,保证课题研究质量。要学习和领会《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精神,严格结题标准,保证科研项目研究的质量。

(三)科研项目结题材料可在学校科研处网站下载。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科研项目结题办法的规定执行。

联系人:孔小玲 联系电话:2857071

E-mail: yzkeyanchu@163.com

附件二:

附件三

    科研处

2016年12月9日

关闭

 

办公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西江南路6号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综合楼2楼  电话:0758-2857071
部门邮箱:zqmcitc@163.com

  粤公网安备441202020000073号  粤ICP备05084249号
       信息管理:科研处   网站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Copyright2016-2020 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版权所有